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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2016-07-29 08:52:26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发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止,常年招聘,原则上每季度组织招聘一次。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试讲考核方式确定拟聘人选。试讲合格分数线为75分。
2016年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全国职教先进单位,全国就业工作50强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福建省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福建省连续五届文明学校,平潭综合实验区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牵头学校。学校创办于1979年,为福建省外经贸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贾庆林同志誉为“外贸摇篮”。
  为进一步加强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二、招聘岗位及要

序号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需求人数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1

教师

会计审计类

1

博士研究生

具有1年及以上海外留学经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具有相应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可放宽到硕士学位。

2

教师

财政金融类

1

3

教师

经济贸易类

1

4

教师

工商管理类

1

5

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1

6

教师

电子工程类

1

7

台湾地区教师

会计审计类、财务管理类

1

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和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ibec.cn)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止,常年招聘,原则上每季度组织招聘一次。
  2、报名方式:将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寸白底彩照及《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高层次人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rsc059188020039@163.com报名。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试讲、考核
  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试讲考核方式确定拟聘人选。试讲合格分数线为75分。
  根据试讲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六、体检
  根据试讲、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和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ibec.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符合学院人才引进的,按院人才引进政策执行;符合省人才引进的,另按省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执行。如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8号
  邮 编:350016
  电 话:0591—88020039(林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厅监察室、教育厅人事处和学院监察审计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1-88020035(学院监察室)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