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第三医院招聘130人公告
厦门市第三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厦门市第三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共招聘52个岗位,130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
(一)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8日上午8:00至4月15日下午17:00至厦门市第三医院人力资源部(第三医院门诊四楼)提交《报名信息表》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并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报考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免笔试,但需现场提供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同安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公务员局)批准后方可招聘。
(二)准考证领取: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19日起在本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查询准考证领取方式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三)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
四、招聘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进行笔试,以笔试成绩作为面试人选的依据。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按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进行切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本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用问答式面试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考官人数7名,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三)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合格者中按得分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五、体检与录用
(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通知要求到厦门市第三医院集中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根据考试、资料审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第三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后,由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纳入编外人员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需参加规培的医疗、医技、护理岗位人员须与医院签订协议,承诺规培完成后在厦门市第三医院履行相应的服务工作期(医疗、医技10年,护理5年),期间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医疗、医技10万,护理2万)。
(二)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四)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7届毕业生。
(五)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岗,应提前向厦门市第三医院人力资源部请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2017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及面试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当即取消此次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92-7197789。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厦门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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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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