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明市明溪县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招聘15人公告
明溪县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关于招聘保育员、食堂等工勤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2017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等事项的通知》精神,决定招聘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保育员、食堂等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保育员8人,食堂工勤人员6人,保洁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保育员
1 .遵纪守法,热爱 幼教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品貌端庄,对幼儿有爱心、耐心、细心,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3 .具有中专(含职业中学)及以上学历。
4 .具有保育员证或幼教(学前教育)毕业。
5 .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2年9月21日后出生)。
6 .身体健康,按《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合格。
二、食堂工勤人员
1 .品貌端庄,遵纪守法,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2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3 .具有厨师资格证者优先。
4 .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2年9月21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
三、保洁员
1 .品貌端庄,遵纪守法,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2 .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2年9月21日后出生)。
3 .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
三、招聘方式:面试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17 年9月18日—20日,由应聘者本人到明溪县实验小学行政楼二楼报名。
五、面试时间、地点
2017 年9月21日下午3:00时,在明溪县实验小学多媒体教室统一进行面试。
六、其他事项
1 .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辞退。
2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涉及招聘条件相应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 .拟聘用人员需经纪检监察、检察院、综治办、卫计局协审无异后方可聘用。
咨询电话:明溪县实验小学李老师 18020853359
明溪县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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