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州仓山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2018福建福州仓山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经研究,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一) 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聘用行政后勤人员1名。
(二) 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2、具有一定的财务及社医保业务知识,熟悉电脑软件操作;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财会专业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上失信黑名单或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4)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仓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报名、面试、政审、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18年9月10日至12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仓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一份、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面试
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进行及面试。
(三)聘用
我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由拟聘用人员自行到各大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同时提交无犯罪记录及未上失信黑名单证明。体检合格人员经我院研究确定后通知是否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人员薪资参照仓山区编外人员薪资标准执行。
报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仓山区石边路3号)
联系电话: 88265318 联系人:许先生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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