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漳州南靖县招聘文保巡查员公告
2019福建漳州南靖县招聘文保巡查员公告
我县文物资源丰富,是福建省文物大县。为进一步抓好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加强文物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南靖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文保巡查员,由县文物保护中心负责具体招聘工作,并统一管理使用。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
10人,对象为热爱我县文物保护事业的干部群众,通过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统一颁发聘任书,聘期3年,登记造册。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野外作业的身体素质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初中及以上学历,65周岁以下(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3、从事文物工作的退休干部、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小组组长、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三、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2、在县政府及文物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本县重要文物保护活动。
3、掌握本县文物保护动态,及时排查文物保护隐患。坚持以防为主,坚决杜绝文物保护事故发生。
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范围内文物保护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6、每年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至少巡查1次,对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巡查次数增加。做好巡查记录,填好《南靖县文物安全巡查表》,保存好影像资料。对巡查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应及时向文物部门报告,督促管理单位及时整改,抓好跟踪落实。
7、每次巡查记录完成回来,需当日将各项巡查记录表上交县文物保护中心。
8、严守国家文物机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未经发表的重要文物信息和资料,不得借机谋权私利。
四、巡查范围:
南靖县现有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巡查内容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隐患。
五、巡查时间:
每个月至少下乡巡查2次,每年全覆盖1次。
六、工资待遇:
按照实际工作日,给予出勤费。
七、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粘贴照片,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njwbzx@163.com。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2张。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11号图书馆三楼南靖县文物保护中心办公室,联系人:董翠霞,咨询电话:0596-78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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