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三明市泰宁县乡村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2019年三明市泰宁县乡村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闽政办[2015]155号)《三明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明政办[2016]97号)、《三明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5-2019年)》(明委办发〔2014〕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乡村教师岗位招聘难的实际情况,依照县政府《关于乡村教师专项招聘相关问题的纪要》(〔2018〕16号)精神,我县在今年全省教师公开招聘的基础上,将乡村学校未招满的教师岗位,实行专项招聘。
一、招聘岗位
专项招聘设置乡镇小学语文岗位7个。(若全省补充招聘还有空缺的小学岗位也将列入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条件
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招聘对象具体条件为:
1.自愿应聘到我县乡村小学任教,且愿意在乡村学校服务满五年。
2.具有泰宁县籍户口或外籍户口与泰宁县籍户口公民成婚的。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3.招聘的小学语文教师岗位不受原报考学科限制,可跨学科应聘但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个人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泰宁县杉城镇赵山巷1号教育大楼三楼307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5日17:00止,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登记报名。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需学校开具证明);
(2)教师资格证(2019年已通过了教师资格认定,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证明。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19年10月底前获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全省笔试成绩证明;
(4)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制作面试证)。
以上1-3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照报名条件及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给予退回报名资料,取消面试资格。
(三)名单公示
教育局人事股将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报县教育招聘领导小组,并在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组织面试
本次农村专项招聘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和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片段教学10分钟,问答5分钟。重点考查面试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片段教学内容选用教材为小学四、五年级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问答内容由面试主考官即席提问,考生现场作答。
(五)录聘原则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再加一次面试,取成绩高者聘用。
(六)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在县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期结束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录聘人员的入职手续。
泰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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