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三明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0福建三明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通告
根据《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全县公益性岗位的通告》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名就业困难人员(见附件1),主要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在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招聘条件
㈠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原沙县劳动就业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以下人员:
①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
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⑤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县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⑥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⑦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家庭劳动力。
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㈢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㈣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㈠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㈡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沙县长泰南路公园一号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
㈢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还需提交单位证明,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视为放弃。
2.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从2020年6月8日8:00起至6月8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2020年6月8日,通过拨打0598-8863065电话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
3.本次聘用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等相关费用。
4.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6月5日下午18:00前到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申诉。
㈣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初中阶段填写起,按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四、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量化考核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评分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㈠量化考核
1.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按照聘用资格条件进行量化考核(见附表3),以报名人员填报的《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和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为依据进行核实确认、打分、汇总、计算。
2.量化考核分数达6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
㈡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从量化考核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选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量化分数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2.面试工作由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主要面试报考者能否熟练使用word文档和excel电子表格及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政策的理解。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电话通知。面试人选弃权的,在量化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前一天完成。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在此期间,考生请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㈢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量化考核分数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量化考核、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量化考核分数排列;若量化考核、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再加一场面试考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核、公示和聘用
㈠考核
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合格考生的考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是失信人员。
㈡公示、聘用和待遇
1.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实行一年一签,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
3.薪酬标准:岗位薪酬标准为2000元/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两部份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由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先由用人单位垫付,按季度向县财政申请。
4.新聘用人员应在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2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㈠考生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综合考虑量化考核、面试等情况,决定递补人员。
㈡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 8863065(人才中心)。
附件:
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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