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南平浦城县第七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福建南平浦城县第七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教师招聘公告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3年浦城县第七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按照南平市委人才办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南平市2023-2024年紧缺急需人才专业指导目录》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高校招聘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浦城县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教师19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浦城县第七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教师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教师资格证等需符合简章岗位设置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⑨南平辖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⑩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3.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24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学信档案”板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中查询;
6.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7.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 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2.安家补贴。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和“双一流”大学(含原“985”“211”院校)、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入职入编后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从事一线教学的,在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补助,且引进前5年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生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本科生工作满5年后,在浦城县域内新购商品住房,给子10万元购房奖励。
3.住房保障。博士、硕士研究生签订合同入职后,连续工作满5年,分别给予80m、60m人才房奖励或40万元、30万元购房奖励。同时,在城区工作地无住房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或给予1000—1500元/月不等的租房补贴,享受期3年。
4.家庭奖励。新入职的人员,且专业符合当年度市人社局发布的紧缺急需专业指导目录的,工作满5年后,给予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的父母(或祖父母)500-1000元/月的家庭奖励,享受期5年。
(具体详见《中共浦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浦城县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和引进教育、医疗、产业类人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浦委人才[2022]2号)。
四、报名确认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期间接受考生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考生通过网络(电子邮箱)方式报名,
考生下载填写《2023年浦城县第七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于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pcrsg@163.com。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 1月22日至2024年1月23日
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审查地点: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浦城县劳英路145号);联系电话:0599-2842340。
3.审查要求: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或师范类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2024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及本人填写的《2023年浦城县第七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面试
1.面试方式另行通知。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浦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c.gov.cn)上公布,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与浦城县教育局联系,若因此而使浦城县教育局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将放弃面试资格书面材料递交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2.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政审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政审考察,并做出政审考察结论,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和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浦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1.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报名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岗位要求的职称需与岗位的专业对应。
3.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有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出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决定。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人员诚信档案库,并按对应条款执行。
4.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受聘人员不得提出解除聘用合同、跨县域调动等。
5.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浦城县教育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9-2842340。
浦城县教育局
2024年1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pc.gov.cn/cms/html/pcxrmzf/2024-01-08/1447691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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