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南平松溪县“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2024年福建南平松溪县“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教师招聘公告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4年南平松溪县“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23〕85号)、《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开展2024年松溪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的复函》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高校开展2024年松溪县“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教师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符合《南平市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所列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需具有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的应往届毕业生,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原985”、“211”高校)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可不限师范类专业,需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本次专项招聘共设15个教师岗位,详见《2024年松溪县“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教师招聘简章》(附件)。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教师资格证等需符合简章岗位设置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④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⑤现役军人;
⑥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
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1.基本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住房保障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我县工作且在城区范围内无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享受期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职后在松溪购买商品住房的,工作满3年后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工作满5年后,分别给予80m?、60m?人才房奖励或40万元、30万元购房奖励。申请人才奖励房和购房补助的人才本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是购买商品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并须是在松溪县首次购房,只享受一套商品住房政府补贴,且在松溪县域范围内未享受过有关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所有招聘岗位按照场次优先择岗,招满即止。每场招聘择岗后的空缺岗位,再进行下一场补充招聘。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24日9:00-12:00 福建省泉州师范学院
(二)报名(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学位证书、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24年松溪县“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教师招聘资格审查表》。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予聘用。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面试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综合性面试,面试工作由松溪县“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教师招聘小组负责实施,实行现场面试签约,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当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四)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进入待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采取统一安排集中体检的方式,时间及地点由引才小组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五)签订协议与聘用
经面试和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松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9—2331208,13328615568(刘老师)。
松溪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ongxi.gov.cn/cms/html/sxxrmzf/2024-05-22/757621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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