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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务员局:事业单位招聘编内人员岗位信息通知

2014-08-14 17:07:15 字号: | | 【 打印 】
厦门市公务员局
  关于征集2014年秋季厦门市市、区属政府系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的通知
各区公务员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务院令6号)、《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于2014年秋季举行厦门市市、区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考试。需要参加本次统一公开招聘考试的事业单位(政府系统,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下同),请及时做好招聘岗位信息申报和岗位资格条件设置工作。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fujian)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属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编内管理工作人员;市属其它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区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要求
  各单位须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有空编并征得编制部门同意,同时要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任情况,确有适合的空岗,方可开展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的设置与申报。设置中不得含有任何歧视性条件或与岗位无关的条件要求,不得含有难以具体衡量和把握的描述性文字表述,避免出现“因人设岗”和“量身定制”现象。同时应准确规范表述。招聘公告发布后,将不得修改变更。
  (一)岗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要明确具体到XXX岗位,如:出纳、办公室文字综合、图像处理岗位等。岗位名称相同但岗位条件要求不同的,要标注岗位序号,如:工程监督员1、工程监督员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最多为4人,超过4人的,须分设成2个或2个以上岗位,此时岗位名称依次为XXX岗位1、XXX岗位2、……。
  (二)岗位类别及级别。要明确招聘岗位类别及级别。招聘岗位类别可设专技岗、管理岗,不开展工勤岗招聘。招聘岗位类别设置为专技岗时,本单位专技岗系列至少应有相应数量的结余,否则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同理,如果设置招聘管理岗,本单位管理岗系列至少应有相应数量的结余。专技岗级别一般设置为7—13级,管理岗级别一般设置为9或10级,具体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及空岗情况确定。
  (三)年龄。招聘岗位年龄须逢5、逢10设置,最高年龄一般可设为30周岁或35周岁,最高不超过40周岁。对招聘岗位年龄确有特殊要求的,需书面说明并经市公务员局同意。
  (四)性别。一般不得对性别进行限制。特殊岗位确需对性别提出要求的,须提出书面说明并经市公务员局同意方可设置。
  (五)学历。一般不对考生的教育类别做限制,只能设置“大专”、“本科”或“研究生”,不能设置“普教大专”、“普教本科”、“普教研究生”等。确需要求普教(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需另作专门书面说明并经市公务员局同意。
  (六)学位。最低学位可设置“学士”、“硕士”或“博士”,也可不做要求。
  (七)专业。专业设置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可从厦门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专业条件不得作过多过细限定,原则上按大类设置。确需按具体专业设置的,一般要设置3个以上相关专业,且相近、相似的专业应全部列入,同时在设置大专、本科、研究生等不同学历层次时,应充分考虑同一专业在不同学历层次的不同专业名称。如设置超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以外的专业,需提供有关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等相应依据,并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后方可另行设置。此外,如果所招聘岗位为专技岗,应考虑所设置的专业今后能否取得相应职称并受聘于专技岗。
  (八)户籍。一般不对考生的户籍做限制,但如果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下的,根据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大专及以下学历报考人员须具有厦门户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可参见厦门人事网上《人事关系调动业务指南》)。其中: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九)工作经历(经验)。招聘岗位如确有工作经历(经验)要求的,须与该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相符合,年限原则上要求为2年。其中“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验”是指具有从事某一特定行业、专业领域工作一定年限的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以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有效凭证等。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设置要求阐述清晰易懂,不得有难以衡量和把握的文字表述,如“具有较强的XXXX能力或具有一定的XXXX经历”等。
  (十)政治面貌。一般情况下对政治面貌不作要求,确因岗位工作性质需要设置的,需另作专门书面说明并经市公务员局同意。
  (十一)其他条件。如与岗位紧密相关的资格证书、外语水平等,应结合岗位实际需要进行设置,表述要简明扼要,同时要准确完整,便于认定,不得使用容易产生歧义的字词句。
  (十二)专业测试。本次统一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部分专业性要求很强的岗位确需增加专业测试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及《专业测试方案》一并上报,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在统一面试前进行。专业测试须严格按以下规定组织实施:
  1.须委托第三方命题;
  2.采用面试形式的,面试考官组人数不得少于5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合计只能选派1名考官;
  3.采用面试形式的,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采用笔试形式的,笔试成绩最迟应于测试结束后次日告知考生;
  4.专业测试成绩须书面上报市公务员局;
  5.专业测试须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
  三、申报时限及其它事项
  (一)各招聘单位应认真填写《厦门市市、区属事业单位2014年秋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可从厦门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简称《岗位信息表》),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所属事业单位拟参加统一招聘考试的招聘岗位信息后,于8月22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市公务员局事业改革处。电子文档请以“主管局名称+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8位数的报送日期”命名。如“市公务员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20140808.xls”。
  (二)参加本次统一公开招聘考试的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
  (三)《岗位信息表》中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名称均要采用全称。
  (四)《岗位信息表》中招聘单位经费形式请认真核对本单位事业单位登记证后,按“财政核拨”、“财政拨补”、“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填写。
  (五)岗位代码暂不填写,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编制。
  (六)招聘单位地址、邮编、电子信箱、具体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要填写准确、清楚,便于招聘全过程的工作联系。
  (七)其它有关政策事项另行通知。
  市公务员局事业改革处联系电话:5052353,电子信箱:gkzp@163.com。
  附件:厦门市市、区属事业单位2014年秋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厦门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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