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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0年政法干警招考笔试成绩合格线公布

2013-06-21 12:08:27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福建省2010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笔试划定成绩合格线的通知

 

经福建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我省2010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笔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

1、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5分,《申论》50分;

教育入学考试合格分数线:《民法学》70分。

2、进入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折算后总成绩50分;

3、对报考山区县(市)的退役士兵,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予以倾斜,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折算后总成绩45分。

 

福建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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