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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春季卫生、计生专技岗位招185人

2013-08-02 00:11:46 字号: | | 【 打印 】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2013年春季卫生、计生专技岗位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


  为了满足我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省和莆田市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涵江区2013年春季卫生、计生系统专项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全区计划聘用18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参加招聘单位共有14家,其中卫生系统12家,计划聘用人数170名,计生系统2家,计划聘用人数15名。招聘的具体岗位、基本条件等见附表《涵江区2013年春季卫生、计生专技岗位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二、报考条件


  (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层次、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它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秋季版)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必须吻合所列专业要求的考生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4、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由有权对外行使职能的机构出具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必须在体检前2天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其空缺的岗位概不递补。


  5、3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2月23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2月23日以后出生的。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含试用期)的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工作人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工作经历(验)、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13年2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7、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仍然开考。


  报考人数统计以网络显示的报名人数为准。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3年2月23日8:00至2013年3月1日24:00,登陆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报考人员通过指定的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通过建设银行龙卡付费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2、本次报名不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完成报名程序并不代表资格审核已通过。请考生认真核对岗位条件,确认准确无误(特别提示:请核对自己的专业是否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吻合)后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3、岗位代码为00101、00102、00103、00201的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报考者不参加笔试,统一参加面试,报考者仍采取网上报名。


  4、进入面试阶段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时间一般安排在面试前15天左右。进入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的,予以该职位合格线以上按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5、通过网上和现场报名的考生,请于2013年3月4日—3月10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6、报名费:80元。


  7、信息发布: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zp.fjkl.gov.cn)、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ptrs.gov.cn/)、莆田市涵江区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pthjrc.com.cn/)是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以上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94-3597841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


  报考B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内容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临床医学专业知识;


  报考C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内容包括基础护理、内科、外科、儿科、妇科护理专业知识;


  报考D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专业知识。


  各岗位将标明B、C、D类,具体笔试内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否则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


  2013年3月16日下午2:30-4:30考《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护理专业知识》、《医学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


  3、加分事宜。笔试成绩公布前,将根据有关政策(详见附件3),为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加分。笔试加分的有关具体事项将在莆田市涵江区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告栏上发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本次招考的优惠政策。


  4、成绩查询请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zp.fjkl.gov.cn);本次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的合格线为50分,受聘者需签订最低5年的服务期限。


  (二)面试


  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报考人数时则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医学类专业知识或技能操作面试方法,包括B、C、D三种类型的岗位;


  面试的具体办法届时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公布


  1、总成绩计算:报考者的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共100分。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2、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在莆田市涵江区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报考者或招聘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组织:面试后2周内组织体检。


  七、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结果公示后,由主管局负责组织考核,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完成考核程序。


  八、递补、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在莆田市涵江区人事人才信息网公示7日后,办理相关人员聘用手续。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被聘用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莆田市涵江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涵江区2013年春季卫生、计生专技岗位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加分政策文件:


  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③《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莆田市涵江区公务员局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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