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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省考录公安部属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357人 考场设在北京、沈阳

2013-04-17 14:17:09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公安厅决定,组织实施福建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部属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工作。本次共招考357人,其中,面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考192人,面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考165人。详情请查看:2013年福建省考录公安部属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
  4月17日、18日两天采取现场报名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月26日笔试  笔试考场设在北京、沈阳
  4月26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该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笔试地点:考场设在北京、沈阳,行测复习可参考2013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复习。
  面试考场设在北京、沈阳,时间为5月中下旬,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由面试考官组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和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经集体评议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分别与其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选放弃签约的,不得进入空缺职位调剂。首轮签约后,进行空缺职位调剂。空缺职位调剂的具体办法: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生自主选择剩余的空缺职位,作为该职位的拟录用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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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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