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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福建省属事业单位招考不再统一组织笔试

2013-09-30 14:36:32 字号: | | 【 打印 】
  从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获悉,今年起省属(含中直,下同)事业单位招考不再统一组织笔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日前《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这一信息。但涉及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的要求不变。

  可委托考试机构命题

  据了解,在组织招考过程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落实招聘信息公开的要求,提出的招聘方案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应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等媒体发布,发布时间距考试时间应在15天以上,信息在上述网站上保持时间不少于10天。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事先将每次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时间在福建人事人才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考试的具体工作时,招聘单位要严格执行《福建省人事考试通用规范》、《关于在人事考试工作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的通知》和《福建省人事考试保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照程序,规范运作。招聘考试可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取入闱方式命题,也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命题。

  资格审查等各环节不变

  据了解,此举旨在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提高招聘工作效率,促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科学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公务员局作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今后将采取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和通报等方式,查处和纠正违反招聘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对未按规定核准招聘方案、未按核准的招聘方案进行招聘或违规补充人员的,一律不予办理人员聘用核准和工资基金入册手续。

  另外,组织招聘过程中,对涉及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原来没有变化。

  据来自福建省公务员局的消息,为防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等人事考试出现“量身定做”“考题外泄”等问题,该省近日出台规定,人事考试要坚持集体议事、回避等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据介绍,新规定自2012年12月中旬起实施。根据该规定,凡人事考试重要工作环节,一定要安排纪检监察部门或专门监督组织参加;考试管理部门,应当提前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共同研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定重点监控环节;在考试过程中,公布申诉和举报电话。

  为防范个别领导单方面决定人事考试工作,福建省提出,人事考试要坚持集体议事原则,考试工作方案、报考岗位条件设定、考生资格争议问题处理等必须由考试组织管理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意见,严禁个人擅自决定。

  “规定”提出,人事考试工作人员3年内参加过以营利为目的的考试培训和书籍编写,与考生有亲属等关系的,要遵守回避制度。

  福建提出,对在人事考试出现的违反该规范的,视期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效能告诫、调整工作岗位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福建省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规旨在从制度层面消除与遏制在人事考试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和不廉洁行为,促进人事考试公平、公正和科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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