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福建 > 公考资讯 > 正文

专家解读2011年福建省政法干警招录五大变化

2013-06-17 03:08:13 字号: | | 【 打印 】

2011年福建省政法干警考试培训班

 

福建省2011年基层公安干警定向培养招考公告》的出台拉开了福建省公安干警的招录工作的序幕。这次的招录工作与2010年相比,有诸多不同之处,硕文教育为大家第一时间解读,希望助广大的考生一臂之力。

一、招考人数锐减50%

由2010年招录800人到2011年招录400人,招录人数足足减少了一半,这对广大考生来说,意味着机会减少、竞争更为激烈,硕文教育专家提醒大家应更加珍惜报考机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准确报考。

二、入学后接受的教育有所变动

从2010年的本科学历教育到2011年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三、取消“专门职位”

2011年公告中,取消了2010年招录计划的10%设置为“专门职位”,这个职位是专门用于招录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计划招考公安系统本科试点班400人中面向退役士兵招录35人,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365人。

四、招考对象放宽条件

1、年龄2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的,可放宽至27周岁);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0年、201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五、2011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咨询监督

1、咨询网站和电话

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招考网或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91-87831375、87822088(省公务员局),0591-87091510(省教育厅),0591-87093110(省公安厅)。各设区市咨询电话请在招考职位表中查找。工作时间为2011年8月19日至8月24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考监督电话

省纪委、监察厅(监督电话):0591-12388。工作时间为2011年8月19日至8月24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银行咨询电话

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七、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网上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

3、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4、福建省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网和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是本次考试的组织机关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