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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福建公务员申论热点:个人出租房屋应缴什么税?

2013-07-24 08:28:35 字号: | | 【 打印 】
  近日,一些城市将对个人出租房屋征收“房屋租赁税”的说法在网上不胫而走,牵动了许多城市“租客”敏感的神经。“房屋租赁税”到底是怎么回事?个人出租房屋都需要缴哪些税,税率是怎样的?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征税早已有之,国家有优惠政策

  “我国根本没有‘房屋租赁税’,更不可能新开征这样一个税种。网上盛传的种种说法,是对个人出租房屋相关缴税规定的误读。”税务专家刘佐明确表示。虽然没有“房屋租赁税”这个税种,但房屋租赁涉及经营、交易和收入等方面,因此应当依法缴税。

  刘佐解释说,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应当依法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同时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了发展房地产市场,鼓励个人出租住房,国家制定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出租房屋应当按照服务业中的租赁业缴纳营业税,纳税人为出租房屋者,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取得的租金收入,适用税率为5%。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目前国家对于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减按1.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缴纳房产税,适用税率为12%。为了发展房地产市场,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目前国家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目前国家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房屋租赁行为涉及的各项税收,地税机关过去一直在征收,并不是新增加、新开征的税,所以不会给房屋租赁市场造成大的冲击,对房租价格的影响也十分有限。”刘佐强调。

  多个税项合并征收,税负明显下降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由于个人出租房屋涉及的税项较多,计算起来较为繁琐,为方便征缴双方,不少地方出台规定,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实行综合征收率征收。

  北京市地税局2004年出台的个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规定,对个人出租房屋应征收的各项税费,可选择按照政策规定,分税种计算缴纳各种税费;也可以选择综合征收率计征方式。综合征收率标准按实际租金收入的5%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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