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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路乱收费

2013-08-13 00:11:35 字号: | | 【 打印 】
  【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路乱收费 背景链接】

  30年来,中国公路的高速发展,使许多“天堑变通途”;近些年机动车特别是私家车的飞跃式发展,也使民众享受到“距离不是问题”的便捷与快乐。然而,公路收费滋生的种种乱象,近些年也日益凸显。以站点多、收费高、罚款乱为主要特征的公路收费乱象不仅成为当今百姓的生活之扰、心头之患,也成为不少企业的生存之痛,成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之障,特别是其中滋生的腐败问题,已成社会的一大公害。

  一条来往广州与深圳之间最繁荣的高速路开通12年收费300亿元;纵贯广州市南北的城市快速路900米收费3元;一些公路借“还贷收费”为名“超期服役”,收费公路俨然成了印钞机,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赚取暴利。

  【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路乱收费 政策背景】

  1984年,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决定实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

  1987年国务院颁布《公路管理条例》。

  1988年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根据《公路管理条例》联合发布了《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中国的收费公路制度自此确立。

  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路乱收费 标准表述】

  [内涵]

  我国的收费公路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还贷公路,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一种是经营性公路,即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

  [存在问题]

  我国收费公路政策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是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划分不清晰,没有随着政府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公路的政府投资,更多体现公路公共产品的特性,体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以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的原则,结果导致收费公路的数量不论是在绝对数还是相对数上都偏高,人民群众不满意。二是相当数量的收费公路没有能够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收费,不该收费的收费,收费期满了仍然继续收费,收费标准远远高于投资等等,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公路使用者的利益,加大了社会的通行成本和负担,也不利于树立公路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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