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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聘用30名聘任制书记员公告

2016-03-29 13:30:32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聘用30名聘任制书记员公告已公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聘用30名聘任制书记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聘用30名聘任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聘用聘任制书记员30名,现将有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用工形式
  聘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合理确定薪酬、保险等工资待遇。
  二、具体措施
  (一)选用条件和程序
  1、选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能力;
  (3)熟悉计算机操作,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热爱并专心于书记员工作,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吃苦耐劳。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流利运用普通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聘用。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③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④曾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⑤其他不宜选用的情形。
  2、选用程序
  (1)报名。
  (2)资格审查,集中安排进行初审。
  (3)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并对综合知识进行笔试。
  (4)组织面试,根据测试和笔试结果,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人员名单,组织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入围人员的综合应变能力。
  (5)体检。结合录入测试成绩(30%)+综合知识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
  (6)政审。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协助。
  (7)聘用人选经用人单位同意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管理
  所聘书记员由用人单位严格进行管理和考核,明确聘用年限,合理确定薪酬待遇,按照规定购买“五险”,安排进行在职培训,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和正常晋升机制,提高其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在合同存续期间内,由劳务派遣公司及时足额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保费用。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金、服装等费用由法院按月拨付。
  聘用合同的解除,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并携带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应届生需出具学校在校证明、一寸照片6张。)
  三、入职流程
  线下报名(3月25日-4月8日,现场受理报名资料)——第一轮筛选(4月9日-10日)——第二轮笔试(考试+计算机机试)——第三轮面试——体检——政审——确定录用人员(公示)——与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向用工单位派遣
  联系人:祁老师0931-8721958 钟老师0931-8722101
  报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东口甘肃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东岗西路695号3楼3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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