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酒泉金塔县公安局招聘消防队员15人公告
2017年甘肃省酒泉金塔县公安局招聘消防队员15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5月29日至6月2日报名。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甘肃省酒泉金塔县公安局招聘消防队员15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7年甘肃省酒泉金塔县公安局招聘消防队员15人公告
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我县将成立鼎新专职消防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专职消防队员,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鼎新专职消防队队员15名(因工作特殊需要仅限男性)。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具有金塔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消防安保工作。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年龄在18周岁(1999年6月1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7年6月1日后出生)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5.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7.在同等条件下消防部队复退军人和具有2年以上驾驶(A2)经验人员可放宽条件优先聘用。
8.热爱消防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4.有纹身、疤痕等明显体表特征的。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
6.在校学生及正在服兵役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5月29日至6月2日报名;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办
3.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丢失的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张。
(4)本人具有退伍证、驾驶证的人员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资格再次进行集中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金塔县招聘鼎新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为100米跑、2000米跑和4X10折返跑3项,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评分,单项分100分,3项的平均分为体能测试的最终成绩,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由金塔县招聘鼎新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人社部〔2005〕7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2010〕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在拟聘人员的原工作单位、居住地派出所和社区(村组)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情况。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予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过三个月的集中训练考核合格后,金塔县招聘鼎新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
本次招聘的鼎新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由县公安局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今后续聘、解聘、辞退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招聘的消防专职队员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享受聘用人员相关工资待遇。
四、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环节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09374405051、0937440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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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招聘鼎新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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