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18年甘肃省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和《兰州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兰州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外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
3.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范围不含兰州市县区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引进计划
兰州市146家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共424人。具体岗位要求请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gslz.lss.gov.cn)、母亲河网站(http://www.mqh.gov.cn)、兰州人才信息网(http://lzrc.lanzhou.cn)查询。
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4日至2018年6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城关区庆阳路153号南关十字民安大厦一楼)。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兰州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表格在网站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未能拿到毕业证、学位证需开具学校证明)、职称资格证、相关获奖证书等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确认报名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甘肃省外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已就业人员如无法到现场参加报名,可由他人代报,代报时必须提供公告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面试
凡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成功的人员均需参加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注:面试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时如出现并列现象,引进单位在编办核准有编制的情况下,可以将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检环节;如无空编,并列人员需进行加试考核,加试成绩优先者进入体检环节。
(提示:面试时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三)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排名,按引进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在引进人才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由市人社局予以认定,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6月15日。招聘岗位要求25周岁以下为199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各职位在体检、考察、认定等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本公告由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和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863852(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监督电话:0931-848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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