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白银平川区面向全区基层项目人员选聘社区工作者公告(第二批)
2022年甘肃白银平川区面向全区基层项目人员选聘社区工作者公告(第二批)已发布,计划招聘8人,报名时间:2022年9月6日8:30至9月8日18: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需要备考考生可参考2022年甘肃事业单位课程。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在全区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选聘第二批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20〕13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关于充实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的通知》(白人社发〔2020〕36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第二批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的通知》(白人社发〔2022〕15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区公开面向项目生选聘社区工作者8名,选聘后充实到社区工作。
二、公开招聘条件和资格
1.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现服务全区“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进村进社等基层服务项目和经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考统一招考到区直、乡镇事业单位(含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农技、畜牧、文化、社保、计生等岗位),未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选拔对象: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终结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项目服务期未满和服务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9月6日8:30至9月8日18:00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点击“平川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专栏,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电话咨询。
2、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和区民政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未通过的,及时补充更正报名信息,如不及时补充更正报名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打印中遇到的问题,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考试报名费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携带证件: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按照第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考要求,统筹考虑项目人员基层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情况,对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项目人员,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中予以加分倾斜,加分计入考生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报考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采取加试或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三)考察
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聘计划,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前开展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通过后再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突出考察岗位匹配度和人岗相适,采取多种形式,围绕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作风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抽调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每组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结果,由区委组织部按照选聘计划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
(四)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建议名单,在平川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审批备案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选聘问题的,按规定办理入职、入编、核定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选聘人员按照事业干部管理,其基层服务年限依据有关规定连续计算工龄。入职入编之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日常管理、考核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原则要求从事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违规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考生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从事公开选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监督电话:0943-6622924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公开选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在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平川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选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选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选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选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聘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六)政策咨询。
公开选聘期间,应聘人员咨询相关报考政策,请拨打以下电话。
区委组织部:0943-6620106
区人社局: 0943-6626690
区民政局: 0943-6622949
网上报名期间,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7856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中共白银市平川区委组织部
中共白银市平川区委编办
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
2022年9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bypc.gov.cn/cms/view/34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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