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有关精神和工作需要,学校面向2023年应届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5人。(详见《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和专业硕士等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人员年龄:1987年9月15日以后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个人征信不良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lzre.edu.cn/),在网页右上角点击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左侧查询入口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为2023年9月23日。
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1.资格复审在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学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发布。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缴纳报名费150元整(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凡个人原因放弃应聘的不予退费。
2.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持身份证原件、招考专业所要求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及有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
(2)报考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除了第(1)条所列证件外还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私企工作人员,如果档案是托管,应由企业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3.准考证由学校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通过学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发布。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参加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确定,不足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专业技术岗位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及笔试时应携带的证件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参加面试人员和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学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发布,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在学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发布。
(五)总成绩确定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名先后。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5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微信等通知考生。体检复检均在兰州市三甲综合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学校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低于最低控制线者不予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对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和未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外留学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学校不予聘用。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在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
2.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3.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5.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学校网站(http://www.lzre.edu.cn/)公布。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咨询电话:0931-8799231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监督电话:0931-8798186
文章来源:http://www.lzre.edu.cn/info/1105/228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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