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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公告

2013-07-13 08:39:17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省人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2013年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67号)、《关于做好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65号)和市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庆政发〔2012〕118号)精神,市政府研究决定,在省上统一选拔招考的基础上,2013年全市择优选拔1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文化、社保岗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一)选拔对象

    报名参加全省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两个基层服务项目考试的庆阳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专业要求

    市招考选拔的基层学校教师、基层幼儿园教师、基层医院医护人员岗位专业要求,与省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中的基层学校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基层文化站和基层社保岗位不限专业。

    二、选拔指标

    全市选拔指标1000名。其中:基层学校教师500名(文科教师170名,理科教师170名,音体美教师120名,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40名);基层幼儿园教师100名;基层医院医护人员150名;基层文化站工作人员130名;基层社保岗位工作人员120名。

    具体招考岗位见《庆阳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指标与全省选拔岗位对应表》。

    三、指标分配

    根据各县(区)各岗位报名人数,市考务办考前一周按比例分解下达各县(区)各岗位招考指标。

    四、选拔程序

    采取省、市招考一次报名,一次考试,分批录取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考全省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的考生,于2013年5月25日—31日在各县(区)指定报名点同时报考庆阳市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相应岗位。

    (二)报名办法

    1、报考全省基层学校教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考生须对应报考我市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报考全省乡镇幼儿园教师的考生须对应报考我市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报考全省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考生须对应报考我市基层医院医护人员岗位;报考全省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乡镇文化站、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基层社保岗位的考生须对应报考我市基层文化站或基层社保岗位中的其中一个,不允许报考这两个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

    2、所有报名参加我市选拔招考项目的考生,必须按我市招考岗位与省上招考岗位相对应进行报名。不得超过《庆阳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指标与全省选拔岗位对应表》规定的范围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者,一律取消招考资格。

    3、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要填写《省、市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现场接受资格审查,采集个人信息并拍照。

    (三)加分

    1、按照《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庆市人发〔2009〕100号)规定:“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加分申请、就业见习合格证原件及服务期满考核文件,经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复核公示后,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按照《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市的实施意见》(庆政发〔2011〕33号)规定:“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在市内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农村“两户”子女,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加分申请、本人及父母户口簿、独生子女光荣证或二女结扎户光荣证原件,县(区)和乡镇计生部门证明材料。经市人口委复核公示后,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毕业生,按最高加分项给予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四)初选、体检、公示

    1、本次选拔,我市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将依据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三支一扶、进村(社区)考生考试成绩,在完成省上下达我市各县(区)各项目选拔指标的基础上,根据我市招考的各县(区)各项目选拔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人员。各岗位类别指标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录取。

   (1)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和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进行面试。按照各县(区)基层学校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中职学校教师、基层幼儿园教师分配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指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各级教育部门牵头、人社部门配合组织实施。考生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3×70%+面试成绩×30%,以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人员。面试办法参照省上基层学校教师面试办法执行。

   (2)基层医院医护人员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人员。

   (3)基层文化站和基层社保岗位,根据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人员。

    凡考试成绩已进入省招我市各县(区)各项目分数线的人员,如本人主动申请放弃录取,市上选拔招考对应岗位也不予录取。

    2、拟录取人员确定后,各县(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各县(区)考务办对各岗位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者,填写《庆阳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审批表》,提供有关审批材料。

    (五)审批录用

    市考务办会同市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局对拟录取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并对录取人员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五、政策待遇

    经选拔被录用为基层学校教师、基层幼儿园教师、基层医院医护人员、基层文化站工作人员、基层社保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纳入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职,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职工资。

 

    附件:庆阳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指标与全省选拔岗位对应表.xls

    咨询电话:

    庆阳市人社局:0934-8683373

    庆阳市教育局:0934-8680263

    庆阳市卫生局:0934-8213487

    庆阳市文广局:0934-8886380

    西峰区人社局:0934-8213080

    庆城县人社局:0934-3222536

    宁  县人社局:0934-6622297

    镇原县人社局:0934-7126261

    环  县人社局:0934-4421424

    华池县人社局:0934-5121552

    合水县人社局:0934-5521511

    正宁县人社局:0934-6121514


庆阳市考务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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