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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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开展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录用计划及职位代码
2013年兰州市计划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12名。其中:优秀村干部3名(七里河区1名,职位代码:20130102;西固区1名,职位代码:20130103;红古区1名,职位代码:20130104),大学生村官9名(职位代码:20130101)。
二、考试录用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事业单位干部);
2、2010年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2010年5月3日之前任职);
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在40周岁(1973年5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任职期间个人或集体受过县(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5月3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3年5月6日—12日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党委推荐,到县(区)党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照片5张,并填写《甘肃省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县(区)党委组织部会同纪检、信访、人社、教育、计生等部门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审查合格者上报市考录办进行资格复审,市考录办对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同时将名单报省考录办备案。
参加考录的村干部个人或集体在任期内、大学生村官个人在服务期内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单位)和市委、市政府,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区)委、县(区)政府表彰的情况,在报名时由县(区)党委组织部审核,报市考录办确认并备案。报名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减少考录计划。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省上统一命题、市考录办具体组织、统一时间考试的方式进行。试卷由省考录办印制。笔试试卷一律用汉语作答。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由省考录办组织人员统一阅卷。
笔试考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基层党建知识等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乡镇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本次考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
加分项目:对村干部个人或集体在任期内、大学生村官个人在服务期内获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单位)、市委、市政府,市州直部门(单位)和县(区)委、县(区)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分别加7、5、3、1分。对因同一事项获不同层次奖励的,只加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对因不同事项获奖的,可累计加分。获奖加分与笔试成绩之和上限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分别对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村干部以县区为单位,大学生村官以市为单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6月23日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省上统一命题,市考录办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农业政策、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等,主要测试报考者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将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乡村干部、村民代表等有关人员旁听。
面试结束后,市考录办按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和面试成绩之和,分别对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村干部以县区为单位,大学生村官以市为单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六、组织考察
由市考录办统一组织,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重点: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
考察方式: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是:考生所在乡村部分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是:考生所在乡镇部分干部和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两委”组成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实行百分制。实地查看主要查看应试者近三年来或服务期内的工作实绩,特别是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民主测评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考生进行考察组评分,考察组评分实行百分制。
组织考察结束后,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成绩评分。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计算办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分×25%+考察组评分×15%。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村干部以县区为单位,大学生村官以市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市州考录机构统一组织,按原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推荐、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市考录办负责在我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母亲河网站(www.mqh.gov.cn)以及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省考录领导小组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2013年7月15日前由市考录办报省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九、使用和管理
市考录办对新录用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村干部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时间以及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工作的时间计算为工龄。针对录用人员的特点,尽量将他们安排在直接联系基层群众、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上,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考录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后,原则安排在本乡镇。
所有新录用人员,如向县(区)及以上机关流动,须录用后在乡镇工作满5年。
十、考录监督
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考录各环节进展情况将在母亲河网站( http://www.mqh.gov.cn/)及时发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全程监督。
中共兰州市纪委(市监察局)监督电话: 8466318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 8425466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 8836917
市考录办咨询电话: 8425448
附:甘肃省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