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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事业单位招聘57人 11月5日报名

2013-07-27 16:15:22 字号: | | 【 打印 】

  敦煌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酒办发〔2011〕99号)精神,经酒泉市人社局批复同意,敦煌市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7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敦煌市户籍的未就业人员(不包括已选拔为民生实事和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详见招聘职位简表);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理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含研究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敦煌市政务大厅。


  2.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5日上午8:30—11月9日下午6:00。


  3.资格审查及报名要求: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按所学专业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确有特殊情况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应聘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应聘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有关职业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根据(酒发改收费〔2011〕486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每人需交考务费100元。


  4.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由敦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5.开考人数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3:1的,将调整或核减拟招聘人数;调整或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聘。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地点:敦煌市政务大厅,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70%+面试成绩×30%。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中下旬。


  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考生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其余考生只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满分为150分。


  公共基础知识、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敦煌市情等相关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为150分。


  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思想品德及教育法规等相关理论知识。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敦煌市人社局依据笔试成绩,按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敦煌党建网公布。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不再递补。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由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工作由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具体程序和要求参照考录公务员的考察政审工作实施办法执行。经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敦煌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酒泉市人社局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为了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敦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考工作重大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具体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全程接受酒泉市人社局和敦煌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937—8822391


  监督举报电话:0937--8822277


  附件:敦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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