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总工会面向全省遴选17名工作人员 报名截止4月16日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同意,兰州市总工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17名市总工会机关、驻会市级产业工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兰州市总工会、驻会市级产业工会简介
兰州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驻会市级产业工会是兰州市总工会领导下的本行业各基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事业性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二、遴选岗位
1.市总工会机关科员7名,其中财务人员3名。
2.驻会市级产业工会科员10名。
(根据报名与资格审查情况,最终确定遴选人员数量)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除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遴选的市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应在甘肃省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遴选的驻会市级产业工会工作人员,应在甘肃省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财务人员应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2010年、2011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
3.按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4月16日(星期一)下午17:00止(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兰州市总工会人事劳资部(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12号703房间)。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注明近2年来的年度考核情况);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须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领取时间以公布日期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重点测试公文写作能力,财务人员还要测试相应的专业知识,采取笔答方式进行。
2.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誜3比例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等。
3.考试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按照考试成绩,按1誜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兰州市总工会根据相关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综合成绩:按照考试成绩占70%,组织考察占30%得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1誜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由兰州市总工会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有体检不合格者,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为保证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由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环节考试成绩和有关说明、通知、公告等均在“兰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lzszgh.cn/)予以公布。对确定的遴选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调入:经兰州市总工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兰州市总工会主席党组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2.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
4.调入人员在兰住房、配偶工作等均自行解决。
本公告由兰州市总工会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兰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lzszgh.cn/)查询,或与兰州市总工会联系。
联系部门:兰州市总工会人事劳资部
联系电话:0931—2606127 2617732
联系人:任梦娈:18919112211
胡亚娟:13919767462
监督电话: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0931—8487826 8466318
兰州市总工会纪检组0931-2613103 13139246518
兰州市总工会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