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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18 12:10:24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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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同意,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在全省公务员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省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6名。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所规定的七项基本条件;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截止2012年10月31日)。

    三、选调程序、办法

    1、报名。2012年10月29日1天时间,报名人员(本人或委托别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工作经历证明(由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兰州饭店(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86号)西楼4楼会议室报名,经选调办审查合格后,于2012年11月5日领取《准考证》。选调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

    2、笔试。2012年11月6日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2012年11月13日面试。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体检、组织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6名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执行。经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5、研究决定。考察合格人员,经省委政法委研究决定后,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931-8288285

    联系电话:省委政法委干部处0931-8288282、13919766503;兰州饭店0931-8416321转8777、13893227288。

    联 系 人:省委政法委干部处刘鹏文、兰州饭店石经理

 

                         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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