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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说明

2014-12-05 13:59:50 字号: | | 【 打印 】
  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说明
  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已于11月23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资格初审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
  2014年12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
  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高级中学体育馆2楼(深圳市坪山新区锦龙大道东侧坪山高级中学)。
  二、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线分别为:教育类(含小学、初中、高中与职校)55分;一般类、医疗(护理)类50分。
  各位考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站查询成绩。
  三、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资格初审要求
  考生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类别,各级别资格初审要求如下:
  A类: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3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类。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且必须于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否则取消其初审资格;
  B类: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4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类。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为能及时递补,此类考生须于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否则取消其递补审查资格;
  C类:此类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备注: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在资格初审当天(12月9日)上午9:00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初审单位必须做好考生的签到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各位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备齐资格初审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招聘单位报考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责任自负。
  (二)以“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条件报考的考生,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本人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三)在此次招聘中部分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暂时代替(证明中必须包含本人照片,照片应盖骑缝章);考生面试入围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则必须提供身份证。
  (四)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
  (五)咨询电话:84622925、84622960(组织人事局)
  84511555(坪山高级中学)
  附件: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3: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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