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招聘巡防员公告
2017年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招聘巡防员公告发布。接收邮箱:nfwb@zh-hr.com(请在Email的主题中注明应聘职位,标题格式为“应聘的岗位全称-姓名”),如“巡防员-张三”。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23日17:00时(条件不符合者请勿投简历)。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2017年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招聘巡防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司诚聘巡防员共8名,派遣至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
4.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人员,曾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及岗位描述
二、待遇:
每月应发工资39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享有五险一金、节日补贴、年终考核奖励和商业保险等福利。
三、工作地点:金湾区。
四、应聘流程:
(一)报名
1、应聘材料:《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以及学历、学位和身份证等材料的扫描文件。
2、投递要求:压缩包格式,名称:应聘的岗位-姓名(注意:简历文件格式不符者,欠缺相关证明材料者,投递简历将自动被剔除,请留意)。
3、接收邮箱:nfwb@zh-hr.com(请在Email的主题中注明应聘职位,标题格式为“应聘的岗位全称-姓名”),如“巡防员-张三”。
4、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23日17:00时(条件不符合者请勿投简历)。
(二)初选与面试
我司将根据岗位条件和个人经历、技能等综合条件进行初选,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
(三)体检
面试通过,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
(四)录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录用后,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金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珠海市公安局湾分局工作,接受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的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
备注:5月6日至今投递该岗位的简历有效,无需重复投递。
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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