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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深圳市宝安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2017-10-23 09:20:01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11月深圳市宝安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一、关于岗位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高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1至7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1至4级,副高级岗位为5至7级;中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8至10级;初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11至13级,其中13级为员级岗位。
  二、关于资格条件
  2.2018年的毕业生可报考吗?
  答:在2018年规定的时间毕业,同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的岗位。
  3.深圳户籍的户籍本(户口卡)已经办好,但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这种情况下能否报考面向市内人员的岗位?
  答:在2018年10月23日之前,已经办好深圳户籍本(户口卡)的报考者,可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已办好准迁证但尚未完成落户的,不可以报考。
  4.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市外户籍人员,配偶是深圳户籍的,是否还要求临聘满5年以上才能报考?
  答:这属于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情况。此类人员报考条件与深圳户籍人员一致,即报考不要求临聘满5年以上。
  5.市外户籍在深圳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临聘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其雇用或临聘的截止时间怎么计算?
  答: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临聘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且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均截至2017年10月23日。
  6.报考者是市外户籍,但属于驻深部队军人的配偶,能否作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如何判定是否符合随军条件?
  答:市外户籍报考者属于驻深部队军人配偶的,如果符合随军条件,也可报考要求“市内”户籍的岗位。
  是否符合随军条件必须到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军官转业安置处进行认定(咨询电话:88123495)。
  7.此次招考低学历能否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能否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本科”学历的能否报考“大专”要求的岗位,“研究生”学历的能否报考本科以下学历要求的岗位?
  答:本次招考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数学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本科学历为数学、研究生学历为非数学,还应具备本科数学专业的相应学位;如本科为数学专业,但无相应的学士学位,为不符合条件。
  招聘岗位最低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8.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如何确定?专业硕士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何确定?
  答: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则相应的三级专业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没有,报考者须提前咨询招考单位,由招考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报考者须提前咨询招考单位,由招考单位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专业硕士的学位名称,并非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名称,相关代码与《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的学科(专业)代码无一一对应关系,可参考学位名称及所学课程按最相近原则对应《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的专业。例如,“法律硕士”可以报考研究生专业要求为03-法学或0301-法学类专业的岗位,但须同时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双学位的报考者能否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答:如果报考者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也就是说需要四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10.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的能否报考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具有英语六级的能否报考要求英语四级的岗位?
  答:本次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为最低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要求。如要求为“初级”的岗位,具有相应的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报考该岗位;岗位未明确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要与要求的专业相符,同时要满足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本次招考岗位所要求的英语资格也是最低要求,如要求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的岗位,具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和专业八级以及公告所列情况的人员可报考该岗位,但同时要满足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11.招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如英语四、六级证书,职称证等),如报考者已通过相关考试,且已知道考试成绩,但没有取得相关证书,这种情况能否报考?
  答:按招考公告的要求: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2017年10月2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通过考试、评审或认定,并在资格初审现场提供证书(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12.何谓深圳生源毕业生?
  答:深圳生源毕业生是指参加深圳的高考且当时具有深圳户籍(蓝印户籍除外)的人员。
  13.深圳院校包括哪几所大学?
  答: 包括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
  三、关于时间安排
  14.此次招考的时间如何安排?
  答:此次招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7年10月23日10:00至10月27日17:00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11月8日16:00至11月10日17:00网上打印准考证,11月12日笔试,11月28日16:00前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线,12月9日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均由用人单位具体安排时间。
  四、关于考试和资格审查
  15.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
  答: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和任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16.往届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毕业生的岗位,资格初审和办理聘用备案时如何提供资料?
  答:按对社会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这种情况只是允许往届毕业生报考面向毕业生的岗位,并不改变其社会人员的身份。
  17.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办理聘用备案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的全部吗?
  答:不需要,一般情况下只提供其中的一种即可,如通过一种资料不能判断或存有疑问的,再按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其他的相关资料。
  18.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将有什么后果?
  答:本次公开招考为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并自行确认。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成绩无效;如果为恶意报考的,如提交虚假资料、多次弃考、指使或煽动他人恶意报考等,一经发现将按照诚信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五、关于报名
  19.如何报名?
  答:本次公开招考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的详细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见公告附件5《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6《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注册指南》。
  20.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1)务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岗位表、问题解答及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等,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条件的岗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信息泄露被他人注册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含当日我市市区组织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招聘),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3)报名时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岗位过程中应认真录入、仔细核对,通过系统提交确认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所有信息经系统提交确认后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
  (4)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选报岗位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经认定属恶意报考的,将纳入个人征信档案。
  (6)报考者所留的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21.岗位提交确认后能否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岗位信息?
  答:不能。报考人员在岗位提交确认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岗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系统提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2.什么情况下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
  答:考生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前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自行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具体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5《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报考人员在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后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
  23.如何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答:2017年10月24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再公布),10月30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六、关于咨询
  24.对考生服务系统、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等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8100099(受理咨询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11月10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szhrss.gov.cn进行反映)。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考政策的咨询。
  25.对招考政策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问题解答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55-27750517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