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招聘公告
2018年广东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2018年2月14日起至2018年3月16日止,工作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上午,具体为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广东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招聘公告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是一所具有91年历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服务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爱婴医院,是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首批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东省创伤救治科研中心创伤救治临床基地、卫生部内镜专业技术培训基地、中国医师人文医学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全国乳腺癌筛查联盟会员单位。
2017年2月,南方医科大学与顺德区人民政府签订共建协议,医院(包括附属杏坛医院、附属陈村医院)正式纳入大学直属附属医院体系,医院发展迈入了新征程。2017年成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疗机构定点单位、中国医师协会全国麻醉学舒适化医疗培训基地、EBUS医师培训中心,获“2017年第五批中国胸痛中心国家认证”,中国癌症基金会鼻咽癌早诊早治筛查示范点。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已于2018年1月22日正式投入使用,新区占地面积200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设置床位2000张。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测评、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条件见《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8年2月14日起至2018年3月16日止,工作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上午,具体为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及相关事宜
应聘者需提供个人简历、《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下载)、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个人页、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及相关证明获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采取应聘报名。 有工作经验的应聘者还需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工资清单。
应聘者可从医院官方网站招聘公告下载填写《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下载)并贴小一寸近期免冠相片一张(相片底色无要求)。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和邮寄材料两种方式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复印件资料一旦提交均不退回。
2、未能现场报名的应聘者也可将个人资料(复印件)邮寄至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人事科。
以邮寄报名方式的应聘者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16日(备注: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与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一致),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本单位的签收时间为准。邮寄资料需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资料原件的核查。
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甲子路1号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1号楼A座五楼人事科 收件人:董老师,联系电话:0757-22318608、0757-22318609,邮编:528308。
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实践技能测评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实践技能测评对象。
(三)实践技能测评环节。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实践工作动手能力,对考生进行为期5天脱产的实践技能测评。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实践技能测评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进行实践技能测评,测评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应聘人员管理及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对于录用空缺职位,在同专业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经单位综合考核,并与考生协商同意,可从其他职位中调剂,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符合顺德区高层次卫生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确认条件的,办理确认手续后,可按顺德区卫计局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排队入编的相关规则办理入编。
(二)经招聘录用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见习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社会化养老,如经有关途径纳入编制管理的,则按事业单位养老的相关政策执行。
(四)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测评、体检及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八、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1.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http://www.shunde.gov.cn/wsjs/
2.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http://www.sdrmyy.com/
3.咨询电话: 0757-22318608 0757-22318609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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