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公告
2018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公告已发布,计划公开招聘1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2018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公告
为提升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处置突发群体性劳资纠纷能力,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拟公开招聘1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1名。
二、招考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工会工作、法律工作等满五年的;
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法学专业、通过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核)且有从事仲裁或律师等法律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1号楼1217A,联系电话:28336624。
2.网上报名,报考者可将报名表及其它必需提供的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laoweiling@dpxq.gov.cn。
3.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公开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报名表》、仲裁员资格证、符合招考条件的相关证明。
(二)面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
所有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办理聘用手续
1.通知拟录用人员按指定日期到大鹏新区统战社会建设局报到,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安排及岗位指引;
2.通知相关机构办理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手续。
五、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原标题: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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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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