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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度招聘组织员公告

2019-01-27 10:44:44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度招聘组织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名。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31日。笔试主要内容范围: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广东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2019年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度招聘组织员公告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镇(街)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穗字〔2018〕5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建设高素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组字〔2018〕35号)、《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荔湾区招聘社区(经济联社)组织员的通知>》和《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湾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办〔2018〕24号)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经济联社)组织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社区党建工作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社区(经济联社)组织员12名。
  三、报名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一般情况下,聘用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如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在经街党工委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31日。
  (二)报名
  1、网上报名:请将有关资料的电子版发至caihj2006@163.com。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31日。
  3、相关要求: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组织员+姓名+手机号码”。报考人员填写《彩虹街社区(经济联社)职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街党政办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我街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彩虹街党政办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为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内容范围: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具体的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一并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薪酬待遇
  根据市《经费意见》精神,组织员薪酬参照不低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工作人员”标准,由区财政保障。
  六、有关说明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附件:彩虹街社区(经济联社)职员报名表.docx
  彩虹街党政办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