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19年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名。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25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2019年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发展改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4月22日);
4.符合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4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3日至25日,报名时间截至4月25日下午17: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fzcz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应聘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XX岗位”;
(2)联系人:李先生、易小姐 ;电话:0755-88211692。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4月22日;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我局将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后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未通过初筛的考生不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时间定于4月27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查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资料清单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派遣期限为一年,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派遣期满后是否续签合同,将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劳务派遣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薪酬为10万元/年起。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本单位可为工作人员办理用餐(含早中晚)服务卡;统一安排年度体检;在符合有关政策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配套宿舍;单位将积极创造条件丰富工作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23日
附件:附件1-3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4月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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