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0年广东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4月10日17:30;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思维分析能力,需要复习教材的可参考2020年广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复习。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广东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
(二)选调职位
给排水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或一级科员(1人)。具体职位要求见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3年以上给排水设计或管理工作相关经验;
2.男性,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原给水排水工程)或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以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学历需符合此条件);
4.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6.符合《职位表》所列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4月10日17:30;
咨询电话:0750-3835615、383561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将以下材料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jmcgrsk@163.com。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门市城市和综合执法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其中“现工作单位审核意见”一栏的单位意见,可在面试前提交);
2.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此材料可在面试前提交);
5.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电子版或者扫描件,打包压缩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文件名为“公开选调+职位代码+姓名”)。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思维分析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
2.笔试合格线以上的,根据笔试分数由高至低,按照拟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个性特征等,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50%: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4.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名次从高至低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安排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主要通过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人的现实表现鉴定等材料,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与转任
(一)公示。考察合格的,确定为选调对象,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csglhzhzfj/),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确定调入的公务员,拟任职务(职级)均为职位表对应职务(职级)。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职位表职务(职级)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3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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