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汕尾市公安局招聘政府聘员(辅警)公告
2020年广东汕尾市公安局招聘政府聘员(辅警)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439名政府聘员(辅警),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09:00至2020年6月3日16:00。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广东事业单位课程。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2020年汕尾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辅警)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基层基础建设年”关于推进“平安细胞工程”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我市公安机关基层执法辅助力量,根据《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2018〕95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汕尾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9名政府聘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
招聘岗位及对象详见《2020年汕尾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辅警)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听从人民警察指挥;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拟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技能。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可延迟至2020年9月30日。
4.应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上限要求详见《2020年汕尾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辅警)岗位表》。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警校毕业生、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6.除以上条件外,根据岗位需要设置具体的报考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在公安机关辞职或被公安机关辞退不满3年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5日09:00至2020年6月3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汕尾人才网”(www.shanweirc.com)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考两个以上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资格审核合格的,若放弃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资格或被录取后未按时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市公安局招聘政府聘员的考试。
3.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相片(照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4.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聘用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卷面100分制,采用闭卷考试。
1.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二)资格审核
依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以1︰4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若入围资格审核对象中,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条件或放弃者,可依次递补资格审核。
列为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审核地点、时间等有关事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照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证明。今年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学生证)、个人征信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报考交警支队铁骑队员岗位(岗位代码A002)的还需要提供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驾驶证件;在职在编的政府聘员(辅警)还需要提供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退役士兵还需要提供退役证件;在汕尾市公安局(含直属分局)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且在岗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现临聘单位出具的在岗书面证明,以及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或工资签领表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者获得体能测试资格,当场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报考交警支队铁骑队员岗位(岗位代码A002)的需要进行纵跳摸高测试;报考特警支队防暴队员岗位(岗位代码A004)的需要进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试;报考其他岗位的需要进行“10米*4往返跑”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合格标准制定,具体合格标准如下:
男子组30岁(含)以下合格标准为:1000米跑少于或等于4’25”;10米*4往返跑少于或等于13”1;纵跳摸高大于或等于265厘米。
男子组31岁(含)以上合格标准为:1000米跑少于或等于4’35”;10米*4往返跑少于或等于13”4;纵跳摸高大于或等于265厘米。
女子组30岁(含)以下合格标准为:800米跑少于或等于4’20”;10米*4往返跑少于或等于14”1;纵跳摸高大于或等于230厘米。
女子组31岁(含)以上合格标准为:800米跑少于或等于4’30”;10米*4往返跑少于或等于14”4;纵跳摸高大于或等于230厘米。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3.体能测试结果设定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测试不计算分数,本次体能测试不设补考。
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将不予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其中,报考交警支队铁骑队员岗位(岗位代码A002)的,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当场发放《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四)专业技能测试
1.考试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起步和通过单边桥,相关合格标准参照E驾驶证考试合格标准执行。
2.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3.专业技能测试设定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测试成绩不计算分数。本次专业技能测试不设补考。
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将不予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的评分高低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还需进行尿样毒品初步测试。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辅管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考察其是否符合政府聘员(辅警)聘用资格。
(二)公示与递补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 “平安汕尾网”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或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可按岗位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自首批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若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在本次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
拟聘用对象还需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为期15天的岗位培训,培训合格者取得上岗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政府聘员(辅警)正式聘用后,受聘人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首次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辅管办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辅管办将对政府聘员(辅警)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将作为今后续聘与否的依据。
九、工资待遇
受聘人工资标准按市编委会《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汕机编〔2018〕95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年龄、工作经历、毕业证、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1日。
(三)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0年5月11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政府聘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安局辅管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0660-3363516;
汕尾市公安局辅管办:0660-336021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事考试鉴定院:0660-3393252。
汕尾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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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020年广东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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