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茂名市委组织部选调公务员及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广东茂名市委组织部选调公务员及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截止(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广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复习。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及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全市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职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行政编制:市委组织部乡科级副职(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3名。
事业编制:市委组织部信息中心管理岗位九级(或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聘)范围
行政编制选调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业编制选聘范围:全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聘)条件
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组织工作,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敬业廉洁,为人低调,甘于奉献。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选调公务员须现任乡科级副职(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应职务职级。选聘事业编制人员须现任管理岗位九级(或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及以下相关职务职称;
4.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即1988年5月19日后出生);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报考的,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5月19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聘)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试用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在任职试用期内干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选调(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茂名市油城五路28号大院市委7号办公楼404室市委组织部人事科,联系电话:0668-2910270。
2.网络报名。公告发布后,报名者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彩色扫描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名统一为“选调公务员+姓名+手机号码、或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姓名+手机号码”)。
邮箱地址:
mmzzb2910270@163.com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选调行政编制职位提供:
①《茂名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
③本人独立起草的综合性文稿等文字材料2篇及撰写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材料;
④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
2.选聘事业编制职位提供:
①《茂名市委组织部信息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③本人独立起草的综合性文稿等文字材料2篇及撰写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材料;
④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截止(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其中“网络报名”以报名材料在报名电子邮箱内接收时间为准。
(二)资格初审
市委组织部结合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奖惩等综合情况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原则上按照选调(聘)人数与考试人数1:1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选调(聘)人数。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视疫情防控情况,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茂名组工”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面试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进行,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及差额考察人选。面试前报考选调公务员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与原件相符”),选聘事业编制人员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及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与原件相符”)。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或《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差额考察人选。
(六)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成立专门考察组,通过初步考察、实践考察两种形式,全面考察差额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并根据考察情况予以打分,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
1.初步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等,并进行家访。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列为考察人选。
2.实践考察。安排考察人选到市委组织部跟班实习(以借调形式)3个月,完成所在部门指定的工作任务,跟班学习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对跟班学习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七)确定选调(聘)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成绩分别占总成绩20%、30%、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及综合情况,确定拟选调(聘)人选。
(八)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聘)人选在“茂名组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三、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本次选调(聘)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茂名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未尽事宜可向茂名市委组织部询问。
附件:
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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