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河源市委组织部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0年广东河源市委组织部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6月10日(3个工作日)。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不指定参考书。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广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复习。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4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面向全省公开遴选4名公务员,其中市委组织部机关2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市综合考核测评中心)2名。
二、遴选范围
广东省范围内党政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当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组织工作,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敬业廉洁,为人低调,甘于奉献。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7年6月1日后出生)。
4.一级科员或以下职级(现职务职级高于遴选要求的,也可参加遴选,但录用后将低于现职务职级安排)。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7.符合相关岗位的其他条件(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试用期公务员,或者在任职试用期内干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曾受过处分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或者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6月10日(3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委组织部报名。地址:河源市沿江中路19号市委市政府大院1号楼三楼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电话:3310166,3333204。
3.报名材料。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和《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上述2个表格除递交纸质版外,需将表格电子版(含电子证件照)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hy3310166@163.com。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均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近一年本人独立完成或以本人为主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含领导讲话、总结报告、调研文章等)或公开发表的文稿。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和递交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根据遴选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公开遴选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的岗位,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视疫情防控情况,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河源党建网和“河源组工”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报考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考察对象,并在河源党建网、“河源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采取谈话考察和实践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谈话考察,即组成考察组,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相关领导和干部职工进行考察谈话,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核查考察对象个人档案。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列为考察对象。实践考察,即安排考察对象在市委组织部跟班实习3个月(以借调形式),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跟班实习期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牵头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转任人选,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保持手机(报名表上登记的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本人或请托他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存在上述行为,即取消遴选资格。
(三)公开遴选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
(四)本公告由河源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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