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科院广州分院系统广州地区单位选拔科技处副处长公告
关于在中科院广州分院系统广州地区单位公开选拔科技处副处长的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中科院广州能源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与管理实施细则》等干部工作有关要求,结合研究所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在中科院广州分院系统广州地区单位公开选拔科技处副处长。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二、公开选拔岗位及职责
科技处副处长1名。
协助处长工作。主要负责知识产权运行和成果转化,院地与产学研合作,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学术交流与学术团体管理等,协管研究所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等。
三、选拔范围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系统广州地区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博士学位优先;理工科背景,化工、生物、环保、新材料、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相关专业优先。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至少有3年及以上科研管理工作经验。
3.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四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开拓创新进取精神,有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及亲和力,有一定的文学素养有写作及撰写编辑能力,有科研相关活动的策划能力。
5.具有广州市户籍,且符合广东省干部调配规定条件。
五、薪酬待遇
纳入事业编制,执行国家、中科院、广东省政策规定以及研究所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4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包括:
(1)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公开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含可编辑word版一份和打印签字扫描PDF版一份;
(2)岗位要求的职称、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PDF格式;
(3)毕业证、学位证书,PDF格式,应包含第一学历学位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认证;
(4)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5)其他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打包发送至人事部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giechr@ms.giec.ac.cn。邮件主题及附件压缩包名称命名为:“申请岗位+姓名”。
3.实行任职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能聘用为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或部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应聘人员与本所工作人员之间或应聘人员之间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同期聘用。
(二)资格审查:根据任职条件,人事教育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本人。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选拔录用资格。
(三)公开选拔答辩:召开公开选拔答辩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通过公开选拔答辩人员,人事部门将通知报名人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可列为拟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组织人事部门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听取意见,并同考察对象面谈。
(六)任前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正式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发文聘用,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干部调配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任期与本届所领导班子同步。
七、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将提交研究所研究决定。
八、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giechr@ms.giec.ac.cn
咨询电话:人事教育处 覃老师,020-87057620
监督投诉电话:纪监审办公室 020-37288824
地址邮编: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5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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