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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茂名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12人)

2022-06-01 14:59:03 字号: | | 【 打印 】
  2022年广东茂名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312人。报名时间:2022年6月16日上午9:00至6月20日下午5:3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人员。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另外,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人员,还可享受以下待遇保障:
 
  1.发放补贴。工资福利等按信宜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除此以外,符合《信宜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信发〔2019〕5号)规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11”“985”“双一流”及以上层次大学、学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可分别发放每月人才补贴3000元、2000元、1500元(为期5年)。符合《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信发〔2021〕8号)规定的在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国家、省级重点专业(学科)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镇(街道)工作每月可申请人才就业补贴1000元(不超过5年),在市直单位工作每月可申请人才就业补贴500元(不超过5年)。对在国家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海外权威大学排行前100名的境外高校就读的青年人才,还可享受最高不超过46万的就业奖励。
 
  2.保障居所。符合《信宜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信发〔2019〕5号)规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信宜市购房,分别发放一次性补贴30万元、10万元。符合《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信发〔2021〕8号)规定在信宜尚未购房或单位未提供宿舍的可申请轮候分配公租房一套或申请人才安家补贴(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每月分别补贴为1000元、800元、500元)。
 
  3.照顾教育。符合《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信发〔2021〕8号)规定的被录用人员本人和子女户籍不在信宜市区,如子女申请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可由市教育局视当年申报人数和学位情况优先安排就近就地入读市区公办学校。
 
  三、招考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均根据《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设置。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6月17日至2004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承受24小时轮班制工作;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及解聘或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八)报考注意事项
 
  1.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首日(2022年6月16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6日上午9:00至6月20日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进入信宜市卫生健康局考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mmxywjjzp2022/)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4),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红、蓝、白底色,10kb到100kb)。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系统初步审核。信宜市卫生健康局考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慎重报名。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请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4.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和考试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6月27日至6月29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信宜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按岗设考原则,各岗位考试科目详见《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考试地点:设在信宜市,准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进入信宜市卫生健康局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健康局划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资格审核不符面试资格、考生本人放弃面试的,导致招聘岗位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资格人选。递补人选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报考相同岗位;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核提交以下材料:《信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须双面打印)、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学位证(2021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2年毕业生提供,需盖学校公章)、《学业成绩表》(2022年毕业生提供,需盖学校公章),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其他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不齐全的不受理报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需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供社保参保缴费凭证。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1张。所有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归还考生。
 
  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信宜市卫生健康局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健康局划定,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体检
 
  (一)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二)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人选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与准考证同版)1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信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人事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选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提交个人入职的所有手续(含学生人事档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具体由信宜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递补人选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报考相同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只递补一次。
 
  十、公示拟聘用人选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以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异议的,经核查属实,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十一、聘用和报到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信宜市卫生健康局将拟聘用人员报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到信宜市卫生健康局开具介绍信,并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人员,视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被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周年方可提出工作调动申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科目为卫生类)必须在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文件发文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否则予以解除聘用。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信宜市卫生健康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按要求完成隔离观察;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十三、其他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6月16日。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六)本公告由信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信宜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电话:0668-8879221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新里开发二区12单元。
 
  附件1-7:
 
  1.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信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4.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5.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docx
 
  6.中共信宜市委、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信发〔2021〕8号)
 
  7.中共信宜市委关于印发《信宜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信发〔2019〕5号)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nyi.gov.cn/zwgk/zlxx/content/post_1033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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