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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惠州市惠城区面向普通高校应届生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400人公告

2022-06-17 08:57:26 字号: | | 【 打印 】
  2022广东惠州市惠城区面向普通高校应届生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40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上午9:00至7月1日下午5:00。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广东惠州市惠城区面向普通高校应届生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400人公告
 
  为满足惠城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要求,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共40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具有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二)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三)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研究生段和本科段所学专业方向须一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条件。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五、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上午9:00至7月1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请扫描或识别报名小程序二维码(详见附件5),进入惠城区教师招聘小程序完成报名,不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请应聘者进入小程序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惠城区教育局发布的招聘岗位,并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确认提交时,系统会给应聘者“报名编号”,请记住自己的“报名编号”。
 
  (三)网上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JPG格式)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学历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尚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3.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应聘岗位如要求师范类专业的,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完整成绩单)。
 
  4.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届毕业生,可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如所提供的学历为境外学历,需在报名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加分规定的,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不按要求上传有效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7.考生本人签名《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上传。
 
  如同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后,再将每张图片由上至下拼接成一张JPG长图上传,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四)志愿填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六、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网上报名上传的报考资料,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中发布,考生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窗口查看。
 
  七、准考证打印
 
  2022年7月10日上午9:00开放准考证打印,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招聘系统查询窗口,复制准考证链接后打印准考证。
 
  八、笔试
 
  (一)笔试时间。7月12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九、面试及资格复审
 
  (一)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二)面试及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等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三)面试形式。美术、音乐、体育及信息技术学科面试形式为专业基本功测试,其余学科面试形式为说课,专业基本功测试和说课满分分别为100分。
 
  十、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基本功测试成绩或说课成绩×60%。
 
  十一、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序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者排前;若主考官评分又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分者排前)。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十二、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优惠政策
 
  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笔试原始成绩未达60分合格线的不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符合《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惠府〔2022〕17号)有关规定的现役军人配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十四、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根据《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的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注:①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http://bmfw--www--gov--cn.proxy.huizhou.gov.cn/yqfxdjcx/risk.html)
 
  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及《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4)。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70分,面试未达到7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
 
  (三)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不递补。
 
  (四)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名应聘。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按照“持证上岗”有关要求,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地区的考生,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六)非2022年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上传《就业推荐表》)。如所提供的学历为境外学历,需在报名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被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并签订服务协议。
 
  (九)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3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十)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经批准聘用的编内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工作安排、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工作安排、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将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发布,敬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三)根据广东省和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时间安排、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十四)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本公告由惠城区2022年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312、2677403。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1-6下载
  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职数表.xlsx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专业目录.xlsx
 
  3.区直属统招统分对应学校名单.xls
 
  4.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5.报名小程序二维码及填报要求.docx
 
  6.惠州市惠城区简介.docx
 
  惠城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cq.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675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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