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1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选调对象为龙岗区区直单位、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选调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吃苦耐劳;
2.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录用后需在街道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3.最高年龄为3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需出差;
6.身体健康。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30日。
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不得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选调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的职位;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caiweiqian@lg.gov.cn,邮件以“选调报名+姓名”为标题。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00至2023年9月18日18:0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0755-28924298。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现级文件(或任现职现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3.曾经发表过的文章材料或调研材料,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3-5篇)。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确定参加面谈人员
区委党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面谈人员。未收到通知的即为未纳入选调对象范围。资格审核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谈
综合考虑考生个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性等情况,按照适当比例确定面谈对象。面谈由区委党校另行通知。
(四)综合分析研判
区委党校结合面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根据综合分析研判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体检
区委党校将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时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事项进行复审,从严审查干部档案。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根据考试成绩、岗位要求、综合研判以及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可根据职位需要的健康标准进行。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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