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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公告了!正式编!事业单位专项招聘388人

2023-10-09 08:45:24 字号: | | 【 打印 】
  揭阳事业单位专项招聘
 
  博(硕)士研究生388人
 
  10月11日至10月17日 报名
 
  公告摘要:
 
  一、招聘对象
 
  招聘的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含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的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2024年应届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毕业生年龄要求如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含本级基数,下同);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数量
 
  计划招博(硕)士研究生388名,有关要求见《2023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
 
  (二)补助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市给予每人租房补助最高12万元(每月2000元,按实际租住月数发放,最长可享受5年)、购房补助20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分5年逐年发放);粤东西北地区博士专项生活补贴,一般每人20万元(分3年逐年发放)。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市给予每人租房补助最高6万元(每月1000元,按实际租住月数发放,最长可享受5年)、购房补助10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0万元(分5年逐年发放)。
 
  (三)保障服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单位性质、身份状况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推荐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市教育局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辖区教育部门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四)其他服务。新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还可同时享受省、市其他有关人才政策待遇。根据《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一经聘用即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点击查看:2023年广东揭阳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3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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