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宣传部招聘初级雇员1人公告
2024广东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宣传部招聘初级雇员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14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4广东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宣传部招聘初级雇员1人公告
黄埔区融媒体中心是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宣传部管理的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为充实人才队伍,加强新闻宣传,结合黄埔区融媒体中心工作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初级(五级)雇员1名,详见《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宣传部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职位表》(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24年4月30日)。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
(六)工作经历计算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14日。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654)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
(2)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超过3:1,则延长报名时间1天,原报考条件不变。如延长报名时间截止,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仍未超过3:1,则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面试。
2.报名材料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宣传部政府初级雇员招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报名者须提前上网下载并填写上传。
(2)本人身份证、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学历证、学位证及验证报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以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扫描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按照《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1.对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初审。经审查、筛选后,在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线下资格审查环节,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接到通知的考生,应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参加线下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准考证、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宣传部政府初级雇员招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本人身份证,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学历证、学位证及验证报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以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线下资格审查当天即进行面试。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等候参加面试。
4.线下资格审查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路114号绿地中央广场S4栋广州市黄埔区融媒体中心。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同分的,按《职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和录用
按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p.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黄埔区政府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如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黄埔区政府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融媒体中心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宣传部
2024年5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zpgg/content/post_9640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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