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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岭南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21人公告

2024-05-14 09:32:53 字号: | | 【 打印 】
  2024广东岭南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2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00:00至2024年5月22日24:00。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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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广东岭南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21人公告
 
  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师范教育历史的广东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港城湛江市。学校是全国第一所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师范院校,是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和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广东省特殊教育教师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学科专业体系完备,办学资源丰富,科学研究成效显著,人才培养质量优良。2018年列入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建设高校,获批“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并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集体”“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校”“广东省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广东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结合实际用人需求,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21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聘用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00:00至2024年5月22日24:00。
 
  2.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可将所有报名材料文件打包压缩发至邮箱:gkzp506@lingnan.edu.cn,邮件主题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格式命名,邮件附件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辅导员报名材料”的格式命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8M)。
 
  3.应聘人员报名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
 
  (3)身份证(正反面);
 
  (4)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和学习成绩单(以上材料须培养学校相关部门盖章);
 
  国(境)外留学生在2023年8月1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的可以报考,并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需是现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委(党总支)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6)所在院系、学校团委或研究生处盖章出具的学生干部(学生干部要求详见岗位表)证明;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齐、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未在要求时间内提交材料者,均视为无效报名。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将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照必须一致,不得使用生活照或艺术照;
 
  (3)应聘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材料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或聘用资格,且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4) 2024年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国(境)外留学生在2023年8月1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境)外的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前提供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于岭南师范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此阶段只初审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以电子版形式将笔试准考证发送至应聘者邮箱,应聘者自行打印,并按笔试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学生工作等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若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岭南师范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本人须带齐报名纸质材料相关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岭南师范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发布通知)。
 
  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则从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高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岭南师范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发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招聘岗位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岭南师范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工作程序和要求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辅导员岗位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体检结果将电话告知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岭南师范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将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将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年龄条件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资格审查结果、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公示等信息,均在岭南师范学院门户网站(http://d.lingnan.edu.cn/rsc/)人才招聘栏目内公布,请应聘者持续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四)获聘人员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或逾期未能报到入职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十、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人事处:0759-3183755
 
  学生处:0759-3183751
 
  监督电话:0759-3182831 (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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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辅导员招聘岗位表.xls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采集表.xlsx
 
  岭南师范学院
 
  2024年5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hrss.gd.gov.cn/zwgk/sydwzp/content/post_4421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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