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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判断辅导:宪法理论精讲(一)

2013-06-18 18:22:32 字号: | | 【 打印 】
   编者注:广东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考查的是应试者在日常生活中对百科常识的涉猎广泛程度和对社会各种现象深刻思考的能力,素有“小百科全书”之称,知识面覆盖广。因此,广东公务员考试网专家特意为广大考生整理了一套系统性的常识资料,包括“法律常识”“政治常识”“经济常识”“管理常识”“历史常识”以及“自然科技常识”。

    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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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宪法的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法律的法律”,是母法。将宪法与同一法律体系之下的普通法律相比较而言,宪法有如下三个特征:?
  (1)宪法的内容比普通法律要广泛、全面、重大。?
  (2)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或立法基础。普通法律与宪法不相抵触的原则。如果普通法律的规定与宪法原则精神相抵触,那么它应该被撤销、改变或宣布无效。一切法律主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最根本的活动准则。?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复杂。宪法的制定一般是要求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我国的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的修改与普通法律的修改在提起主体和通过程序上不一样。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除了这两个特定的主体以外的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有效的修宪议案。在修改程序上,修改宪法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我国的国体和政体?
  国家性质,简称国体,指的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根据《宪法》第1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实行民主与对敌人实行专政的统一。?
  政体是国家的政治制度,指的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也就是国家统治阶级所采取的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根据《宪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也就是我国的政体。?

  (三)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这一制度包括:?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2)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
  (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5)以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
  (6)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
  (7)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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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根据《宪法》第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制度是指在人类社会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上层建筑赖以建立的基础。根据《宪法》第7条的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形式。《宪法》第8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根据《宪法》第11条的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在法律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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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为保障公民基本人权而必须享有的有关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必不可少的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
  (1)平等权利。平等权利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它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① 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平等地履行法定义务;② 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于任何人的保护或惩罚,都是平等的;③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①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③ 监督权,即公民享有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
  (3)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①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②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③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④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既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此种宗教或彼种宗教的自由;有在同一宗教中信仰此种教派或彼种教派的自由等。?
  (4)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包括:① 劳动权;② 休息权;③ 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权;④ 取得物质帮助权;⑤ 受教育权;⑥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5) 特定人的权利。宪法对特定人的权利予以特别保护包括:① 妇女权益的特别保护;② 婚姻、家庭、母亲、老人、儿童的特别保护;③ 华侨正当利益的特别保护。?
  2.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为保障一个有序的社会而必须由公民履行的最基本的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义务:① 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② 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③ 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此外我国《宪法》规定,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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