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务员法律常识重点练习(4)
56、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7、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58、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9、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0、如果被教唆之人未犯被教唆之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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