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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3-06-08 00:15:22 字号: | | 【 打印 】

因工作需要,共青团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三水区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7年2月25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考体检相关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试用、体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3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三水团区委505办公室(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17号区委社工部大楼)。

3、联系人:胡秀文,联系电话:87732503,传真:87758053,E-mail:ssgqt@126.com。

4、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办法。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共青团佛山市三水区委员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个人自荐材料;

(2)学历证、职称证明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

(3)身份证、工作证、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现场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的范围和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选调。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察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初步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经初步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查阅档案材料等办法,重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确定拟选调对象。

(四)体检

对拟选调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相关公务员转任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请留意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政府公告栏(http://www.ss.gov.cn)。选调咨询电话:0757-87732503,传真:0757-87758053。

附件:2013年共青团佛山市三水区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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