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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1年招考选调生简章

2013-06-09 00:15:09 字号: | | 【 打印 】

广东省2011年招考选调生简章

 

选调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到乡镇机关工作,是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后备人才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11年广州、汕头、韶关、梅州、汕尾、湛江、肇庆、揭阳、云浮等9个市统一招考选调生469名(其中面向“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定向招考35名),有关招考对象、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考试内容和时间等事项,详见《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招考职位

各市选调生招考职位和具体条件以本简章公布的职位表为准。具体可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和上述9市的相关网站上查询。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选调生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指广东省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4类人员)。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人员限211工程院校及其他重点院校。

报考人员除具有《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吃苦奉献精神,安心基层工作;

2、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3、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应同时获得相应学位;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有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其中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时间至少1年)。

4、应、往届高校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1985年3月11日后出生),研究生、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不超过30周岁(1980年3月11日后出生)。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等优秀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调。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11年6月30日。

三、招考方法与程序

报考人员统一参加广东省2011年公务员考试,按规定经过招考职位所在市组织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择优招录。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可报考全省任何一个定向招考岗位(即不限专业、不限在原服务市的职位)。定向招考选调生的岗位,以市为单位打包为职位组,通过体检、考察的考生,根据“高分先选”的原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所报职位中的具体县(市、区)岗位。

选调生职位的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公务员统一考试的内容相同;《申论》根据选调生职位特点单独命题,注重组织领导能力、基层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

本简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3月8日

附件:

2011年选调生招考职位表.xls 2011年选调生招考职位表.xls (48.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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