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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公务员考试面试通知-深圳考区

2013-07-18 00:38:14 字号: | | 【 打印 】

  (一)面试方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时间20分钟。《面试考生须知》、《面试流程图》见附件一、二。


  (二)面试地点和时间。


  地点:中共深圳市委党校第二教学楼(地址: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


  时间:


  602001001至602001008职位考生在5月24日上午面试;


  602001009至602001017职位考生在5月24日下午面试。


  请考生认真查看本人所在职组代码,掌握好本人面试的时间。面试时间从上午8:30开始,12:30前结束;下午2:30开始,6:30前结束(个别职位的考生可能会顺延至晚上面试)。


  (三)面试报到。


  上午的面试对象应于上午7:30前、下午的面试对象应于下午1:30前,到考场候考室报到,以便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凡在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45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面试对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对象务必带齐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证件不齐或未带证件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结果查询。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后到候分室领取。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总成绩合格的面试对象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将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或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公示。


  四、体检、考察和审批


  (一)体检。5月26日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管理权限组织考察。考察中,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三)审批聘用。经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任(聘用)手续。


  (四)办理入户和入户积分。每一职位组总成绩第3-5名的,按程序办理入户手续;资格审核后笔试成绩第6-15名的,办理入户积分手续(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请考生务必认真了解资格审核、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和材料,准时到达资格审核地点和面试考场(交通图见附件四),避免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投诉咨询电话: 82093036,82108735,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


  附件一:面试考生须知.doc


  附件二:考生面试流程图.xls


  附件三:面试名单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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